08高考部分省市采用“平行志愿”填报 


发布时间:2007-12-31 14:41:24  新闻摘自:新闻晨报

 如果第一志愿填报不当,很有可能连第二、三志愿也都进不了。今后,这样的尴尬有望得到缓解。市教委昨天公布了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政策。与2007年相比,明年高考方案中最大的变化是秋季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将首次实行“平行志愿”,即实行“分数优先,志愿平行”的方式,减少考生高分落榜现象。据悉,本市是继湖南、江苏、浙江三地后第四个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法的地区。

  市教委有关人士在解释新志愿填报方式时表示,明年起,本市将对一本、二本、高职高专批次内院校实行“两次填报志愿,本科考前填报,高职(专科)考后填报的平行志愿”模式。具体而言,考生在填报第一批、第二批本科志愿时,可分别填报四个平行志愿,即A、B、C、D四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具体而言,是将考生先按分数排序,再按志愿投档。考生投出档案的先后取决于高考分数的高低,而不是依据谁的志愿在先。该人士称,“也就

  是从原先的志愿优先改为分数优先”。

  ●平行志愿怎么填
  “平行志愿”与原来志愿填报方式相比,主要变化在于:

  志愿设置
  第一、二批本科,第三批高职专科分别设置平行志愿。考生在填报第一批、第二批本科志愿时,可分别填报四个平行志愿,即A、B、C、D四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考生在填报高职专科批次时,可填报八个平行志愿,即A、B、C、D、E、F、G、H八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

  填报时间
  第一次填报考前填报———本科志愿(含公安、军事类专科)填报时间为5月中旬。   
  第二次填报考后填报———高职高专志愿(除公安、军事类专科外)填报时间为7月底至8月初。

  适用范围
  2008年起对一本、二本、高职高专批次内院校实行完全平行志愿。
  零志愿(清华、北大),艺术类本专科专业、社会体育本专科和体育教育本科专业以及被列为提前批招生的本专科院校志愿(含公安、军事专科院校)仍按往常志愿填报方式填报。

  投档原则
  实行平行志愿的3个批次分别按高考成绩将考生从高到低排序,逐分逐个检索考生填报的本科4个或高职专科批次8个院校志愿。即首先将考生档案投给考生填报的A学校,如成绩不够,则投给B学校,依此类推,只要检索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

  投档比例
  按招生院校的招生规模分别设置一定的投档比例。

  优惠政策
  进一步鼓励上海考生报考外地院校,明年继续实行报考外地院校加20分的投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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